步行街建設不能落入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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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步行街建設不能落入俗套
日前,《北京市促進商業(yè)步行街高質量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對外發(fā)布。該《意見》明確指出,當地步行街500米范圍內要有地鐵或公交,牌匾標識要為經營者自主設計提供創(chuàng)意空間、避免同質化,街區(qū)每50米至少設置一處公共休憩設施。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們越發(fā)懷念“漫步”的滋味。作為創(chuàng)新城市形象、繁榮城市商業(yè)、提升城市文化乃至打造城市旅游品牌的項目,步行街建設正迎來新的熱潮。與此同時,很多問題也開始出現:一些城市的步行街開發(fā),仍停留在低水平模仿與復制的層次,不是照搬了事,就是簡單仿古。譬如,許多“復古街區(qū)”,其實是形式大于內容的“假古董”,不僅談不上底蘊,更給人一種粗制濫造的感覺。
正是看到了這一問題,一些地方對步行街建設進行了“限制”。比如,北京有意識地讓步行街建設包容更多創(chuàng)新元素,且更能為市民提供出行和休憩的便利。換言之,步行街建設要有自己的風格,要和城市發(fā)展與市民生活相得益彰,而不是為了建而建,淪為面子工程、政績工程。
時下,某些城市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盲目開工建步行街,類似的還有造“古鎮(zhèn)”等做法,試圖通過這樣的行動來招商引資、吸引客流。誠然,步行街、古鎮(zhèn)的“引流”作用明顯,但有的縣級市、鄉(xiāng)鎮(zhèn)舉債籌資搞步行街,勞民傷財;有的城市不顧既有的城市結構形態(tài)、商業(yè)與消費特質,一哄而上……這些行為顯然過于急功近利,最終很有可能得不償失。
不可否認,步行街是很多城市的“金名片”,北京王府井、上海南京路、重慶解放碑等等,一條特色鮮明的步行街作用顯著。然而,步行街建與不建,關鍵還是要結合城市發(fā)展的實際,比如文化積淀、商圈潛力等。步行街建設,理應有的放矢、對癥下藥——一方面要科學定位,精細規(guī)劃,根據消費者行為來進行商業(yè)街區(qū)規(guī)劃設計;另一方面,要規(guī)劃建造方便、快捷的交通系統(tǒng),確保行人進得來、出得去。簡言之,步行街的規(guī)劃,應該放在整個城市規(guī)劃的大盤子中統(tǒng)一布局,讓其與城市發(fā)展相互呼應、相互促進。
步行街作為一個城市生命力的窗口,其魅力歸根結底要依靠獨特的城市文化、地域風情作支撐。步行街建設唯有擺脫生搬硬套、刻意模仿的俗套,才能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讓人們真正享受在步行中觀光、消費,享受愉悅。(吳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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