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李玟,學會平衡人的雙重義務
原標題:紀念李玟,學會平衡人的雙重義務
生命是不可再生資源,愛惜生命是一個人的義務。至于如何對待生命,總有截然不同的“版本”呈現(xiàn)在公眾面前。歌手李玟,以自己的方式選擇結(jié)束自己的生命。她的離去,是全球性的新聞事件,成為輿論熱議的話題。
7月5日,樂壇天后李玟(CoCo)離世。7日,她的二姐李思林證實李玟罹患抑郁癥,透露其病情在三四天內(nèi)就迅速惡化,不停嫌棄“都是我不好”,她更透露李玟病重時仍掛心另一名女星鄭欣宜,“她不快樂,我想幫她!”(《羊城晚報》7月7日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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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后續(xù)報道,讓公眾看到了李玟的愛心。盡管自己終日被病癥折磨,依然惦記著自己的同行。這樣一種對他人的關(guān)愛,確實令人感動。
在對李玟的善心和愛心感動之余,也讓我們思索這樣一個問題:在愛人與愛己之間,如何學會平衡?一個飽受疾病折磨的人,一個掌握著自己生命主動權(quán)的人,在傾心關(guān)注他人的同時,假如也把這樣的關(guān)愛同時施予自己,勸慰自己尊重生命,類似的悲劇可否會避免呢?
生命是平等的,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一次性資源,每個人都應竭力尊重生命。
按照康德的倫理思想,人負有對己和對他人的雙重義務,兩者同等重要,不可偏頗,因為對自己的義務和對他人的義務都是人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傳統(tǒng)的教育中,關(guān)愛他人成為教育的主導內(nèi)容。與此相反,關(guān)愛自己的義務卻未必受到重視。在某些宣傳報道中,漠視自己的健康而傾力愛人,反而被當作“美談”。關(guān)愛他人確實重要,前提是力所能及。關(guān)愛自己同樣重要,力有余方可去愛人。如果對自己的義務和對他人的義務發(fā)生傾斜,不是過度自利就是過度奉獻,偏頗其中一種義務,都是對義務的違背,必然要存在倫理風險。
演藝圈的知名人物,出于職業(yè)的緣故,需要與自己的粉絲保持著溝通。言行上稍有不慎,都可能成為媒體曝光的素材。身份的顯著要求這個群體優(yōu)先選擇遵守關(guān)愛他人的義務,不論自己的內(nèi)心如何痛苦,所有的公開場合都是他們的“舞臺”,既然是舞臺,就需要選擇把悲傷留給自己,把歡樂帶給他人。這樣的“先他人之憂而憂,后他人之樂而樂”,難免給抑郁癥的侵襲提供了便利。
從李玟生前還在關(guān)心華人歌手鄭欣宜可知,這樣的“先人后己”,屬于典型的傳統(tǒng)“差等之愛”,因為未能平衡好對己和對人的義務,反而讓更多的人因為這樣的不對稱的愛而傷感。
人既要為他人活著,更要為自己活著,生命的價值在于感受和經(jīng)歷。對于演藝圈的知名人物來說,感謝粉絲對自己的支持,回報他們對自己的關(guān)愛固然重要,但是,也需要在自己和他人之間做好“愛的蛋糕”的分配,別怠慢了自己。
李玟的離去,讓更多的人認識到抑郁癥的危害。討論李玟,紀念李玟,又不能僅僅停留在一種病癥的范圍內(nèi),更應擴大視野,從這個悲劇事件中發(fā)現(xiàn)人肩負的對自己的義務和對他人的義務,學會平衡兩種不同主體的義務,因為每一個生命都彌足珍貴,愛護好自己,才能真正遵守關(guān)愛他人的義務。(劉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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