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聚焦:對家暴果斷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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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家暴果斷說“不”
7月6日晚,詩人余秀華發(fā)微博自曝被90后男友家暴,相關話題沖上熱搜。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余秀華確認了此事。但隨后余秀華就刪除被家暴的微博內容,并更新了一條新的動態(tài):“我這一生,走得實在辛苦,我一直咬牙堅持。如果我堅持不下去了,我希望侮辱我的人,打我的人負法律責任。”(據(jù)7月7日紅星新聞)
家暴與身份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不論是擁有高知名度的詩人,還是市井販菜的大媽,任何個體都可能遭遇家暴。讓人痛心疾首的是,這一過程往往具有隱蔽性、反復性。很多人不喜歡余秀華和她的作品,但就事論事,拋開詩人和作家身份,余秀華在這次事件中,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
就目前來說,只有余秀華一方的說辭,實際情況如何還需要當?shù)叵嚓P部門深入調查。余秀華敢于暴露傷痛,將自己的苦難展示在廣大網民面前,客觀上有尋求外界聲援與保護的意圖。然而,作為一名公眾人物,余秀華很容易獲得社會關注,在名氣加持和輿論發(fā)酵下,相信她能收獲的不僅是網友的隔空支持,更有來自婦聯(lián)、司法部門等的介入調查,她的遭遇將迎來公平的處置。這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對屬于“沉默大多數(shù)”的被施暴者來說,法律是獲得安全感的重要武器。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以法律形式對一切形式的家暴說不、維護平等文明的家庭關系,隨后各地也在不斷完善地方性法規(guī)并予以落實。隨著相關立法和司法工作的深入推進,人們已經達成共識:家暴不是夫妻二人問題,也不是“家務事”,而是公共問題、法律問題。對于親密關系中的暴力行為,受害者要自覺養(yǎng)成下意識地尋求公安機關幫助、條件反射性說“不”的習慣,不給施暴者二次傷害的機會。對于一些施暴者而言,也只有在首次實施暴行時受到警示或懲戒,才有收手的可能。
應該看到,對于現(xiàn)實中尚未釀成嚴重后果的家庭暴力,仍有很多受害者選擇“息事寧人”“家丑不可外揚”,旁觀者則往往保持“事不關己”“勸和不勸分”的態(tài)度,相關組織機構也出于謹慎的態(tài)度,通常秉持“以和為貴”的原則,盡量低調淡化處理。就此事而言,類似情況從媒體跟進報道可見一斑:當?shù)貗D聯(lián)回應余秀華疑似遭家暴事件,稱工作人員已第一時間上門,但余秀華當時表示不需要幫助,最終沒有采取進一步措施。
杜絕家暴行為,顯然還要靠社會各界打造更完善的“護城河”,將施暴行為置于行之有效的監(jiān)督和干預下,讓施暴者被法律和道德釘在恥辱柱上的同時,為情感留一方溫暖的港灣。(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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