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數字藏品走紅
原標題:如何看待數字藏品走紅
從數字藝術品《每一天:前5000天》拍出近7000萬美元引爆輿論,到國內各大博物館推出的數字文創(chuàng)產品以十幾到幾十元的親民價格掀起“60萬人在線搶購3秒售罄”的收藏熱潮,最近一段時間,數字藏品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追捧,也引發(fā)了不少質疑。
數字藏品看得見摸不著,很多藏品信息還可以在網上免費看,買來作甚?該不會就是為了炒作吧?其實,看待數字藏品不妨跳出“拿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這種思維模式,擁抱數字時代發(fā)展帶來的變化。網上的確有很多免費圖片,但數字藏品能夠在展示細節(jié)的基礎上,以一串獨有的編碼幫助收藏者與文物建立超出一般游客的情感聯結——消費不只是人和物品之間的關系,也是人和集體、和世界之間的關系,人們在消費的過程中表達自我、回應他人,參與社會文化的塑造。
作為消費主力,有的年輕人將購買數字藏品比作小時候收集干脆面里贈送的“水滸人物卡”,享受收集喜歡的東西的愉悅;有人看重它的科技屬性,將藏品作為自己的身份標簽;還有人參與到數字藏品的創(chuàng)作中來,在交流中尋找同好……滿足審美、彰顯身份、體驗樂趣等都屬于符號消費范疇,契合現階段的消費潮流。而且和實物收藏相比,數字收藏具有消費門檻低、方便儲存攜帶等優(yōu)勢,二者并非彼此對立,而是互補關系。引導數字收藏規(guī)范發(fā)展,可以讓文化消費的力量為收藏和創(chuàng)作領域打開更廣闊的發(fā)展空間。
當然,炒作數字藏品漁利者大有人在。數字藏品起源于國外的NFT(非同質化代幣)產品,是區(qū)塊鏈技術上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也就是說,它與虛擬貨幣“一母同胞”,自帶投資交易的金融屬性。去年9月,《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推動了我國數字藏品剝離投資功能,限縮于普通虛擬商品范疇,前不久發(fā)布的《關于防范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又一次強調了遏制相關技術的金融化傾向。當前,數字藏品發(fā)行平臺的賽道上不斷有新企業(yè)涌入,要保證市場健康有序,監(jiān)管的有形之手仍需發(fā)揮更大作用。
數字藏品主要面臨三方面問題。一是平臺隱患,有消費者遭遇過數字藏品APP突然關停導致財產受損;二是法律風險,包括創(chuàng)作層面產品內容合法合規(guī)的監(jiān)督問題、運作過程中的版權保護問題,購買環(huán)節(jié)要求實名制帶來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等;三是私下炒作,正規(guī)平臺禁止轉售數字藏品后,有些人轉戰(zhàn)二手交易平臺、社交軟件上倒賣炒作。近期已有一點數藏、歸藏元宇宙、畫生Meta等多家平臺因炒作、二次售賣數字藏品被封禁或下架。相關機構有必要對癥下藥,及時完善平臺準入和運營規(guī)則,加強數據安全監(jiān)管,為消費者權益保駕護航。
有人調侃數字藏品,“賣得出去就是NFT,賣不出去就是PNG(一種普通的圖片格式)”。然而,收藏未必為了賺錢,人類值得擁有在物質利益之外的更多精神追求。對于數字藏品走紅,不妨以發(fā)展的眼光積極看待,以審慎的姿態(tài)善加引導。(王梓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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