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播報:勞務侵權責任與賠償如何認定
(資料圖)
孟律師:
您好,前段時間鄰居家修繕房屋,因人手短缺,就雇用了我和另一位工友幫忙干活,口頭約定一天工資兩百元。某日下午因工友操作失誤,不慎使施工工具從房頂墜落,導致我左胳膊骨折,當日施工現(xiàn)場沒有任何風險提示和防護措施。為此我花費了高額醫(yī)藥費,且醫(yī)生建議需休養(yǎng)半年。請問我應該向誰來主張賠償,且可以向?qū)Ψ街鲝堎r償哪些費用呢?
天津 陳先生
陳先生:
您好,根據(jù)您的描述,您可以向您的鄰居和工友單獨或共同主張賠償,主張的費用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如果因傷致殘,還可以主張包括殘疾賠償金以及后續(xù)治療費等,下面為您具體解答。
█ 勞務關系的認定與責任承擔
勞務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jù)口頭或書面約定,一方提供勞務、一方支付報酬的民事關系。勞務關系不同于勞動關系,其更加靈活便利,適用《民法典》的規(guī)定,雙方各自獨立、地位平等。勞務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主體可以存在于自然人與自然人、法人與法人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常見的勞務關系有雇傭家政服務人員、招用完成臨時性任務的幫工等。
您為鄰居提供勞務,鄰居支付一定報酬,雙方形成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且不存在人身隸屬性的勞務關系。
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即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的,應按照雙方各自過錯進行歸責。一般情況下,提供勞務的一方受到損失,有權向接受勞務的一方主張賠償,同時需要綜合雙方過錯程度來確定雙方承擔責任的比例。
您的鄰居作為接受勞務一方,雇傭您和工友修繕房屋,在您和工友從事勞務之前,鄰居未進行風險提示和提供基礎培訓,也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具有一定的過錯責任。同時,您在施工過程中受傷的直接原因是因工友的疏忽大意使施工工具從房頂墜落,您工友也有一定的過錯。
所以,您可以單獨選擇向鄰居主張賠償,或者向工友主張賠償,也可以一并向鄰居和工友共同主張賠償。
█ 勞務關系中人身損害賠償范圍
在勞務關系中,提供勞務人員在工作中受傷,由用工一方或者第三方分別或者共同承擔人身損害賠償?shù)呢熑危r償范圍需要依據(jù)受傷的情況確定,具體如下:
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同時,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綜上,您可以主張的費用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等。如果因傷致殘,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后續(xù)治療費等。同時還可以依據(jù)實際情況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
█ 律師提醒
目前社會上存在大量的勞務雇傭關系,因勞務雇傭引發(fā)的糾紛也屢屢發(fā)生。因此不論是對于雇傭者還是提供勞務者,都需要增強風險意識,否則一旦發(fā)生事故,均會給雙方帶來較大損失。
對于雇主來說,首先要主動對提供勞務的一方進行相關資質(zhì)或健康狀態(tài)的審查;其次需提供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必要時需要對提供勞務一方進行安全操作培訓;最后,訂立完善的勞務合同,依據(jù)實際情況購買相應的保險。
對于雇員來說,要謹慎施工,盡到相應安全生產(chǎn)義務,如在提供勞務過程中發(fā)生人身或財產(chǎn)損害,要積極與雇主協(xié)商處理,如協(xié)商不成,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孟澤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