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資訊】姨媽因交通事故身亡,外甥女能否索要死亡賠償金?
(資料圖)
職工郭莉莉近日向本報咨詢說,她的姨媽遭遇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對方司機負全部責任。因其外祖父母早已去世,其姨媽無丈夫無子女,她曾以姨媽唯一親人的身份,要求對方司機、保險公司支付死亡賠償金但均遭拒絕,理由均為她沒有資格。
郭莉莉想知道:她究竟能否索要死亡賠償金?
法律分析
郭莉莉的確無權索要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權人以已向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支付死亡賠償金為理由,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支付被侵權人醫(y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也指出:“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奔茨軌蛑鲝埶劳鲑r償金的,只能是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結合本案,郭莉莉能否索要姨媽的死亡賠償金,同樣取決于其與姨媽之間的關系是否屬于“近親屬”。對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guī)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迸c之對應,郭莉莉與姨媽之間并不屬于法定的“近親屬”關系。
(據勞動午報消息 顏梅生 法官)
標簽: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