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資訊:電詐手段花樣翻新 守護好“錢袋子”須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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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制報記者 李艷
當接到所謂的客服電話說購買的快遞、產(chǎn)品出現(xiàn)問題,你會怎么做呢?如果接到了“法檢公干警”的電話,要求配合轉(zhuǎn)賬時,你又會怎么做呢?
這些電信詐騙術(shù),你是否聽過、遇過,甚至中招過?在這些騙術(shù)面前,你是否分得清、辨得出、躲得過?如何識破套路,有效防范電信詐騙,律師支招提醒,守護好“錢袋子”須擦亮眼。
1.女子掉入電詐陷阱還“動員”家人轉(zhuǎn)賬
家住昆明經(jīng)開區(qū)的馬女士網(wǎng)購了一款化妝品氣墊,收貨后,馬女士接到一通陌生人電話,對方告知她化妝品有質(zhì)量問題,可以雙倍賠付她,但賠付之前,馬女士需要先進行一項操作,對方稱這個操作為“刷流水”。
昆明經(jīng)開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裴冕介紹,在對方的引導下,馬女士為了獲得理賠款,開始“刷流水”。說白了,就是自掏腰包,向?qū)Ψ劫~戶打款。馬女士“動員”家人先后向?qū)Ψ降?張銀行卡里轉(zhuǎn)賬6筆,共計37萬元。
可被對方“洗腦”的馬女士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掉入對方設(shè)計好的陷阱。對方承諾,“刷流水”的錢會保留在理賠通道內(nèi),并且會全額退還,可最終馬女士“血本無歸”。
馬女士遭遇的是冒充客服理賠的詐騙形式,警方提醒市民,接到網(wǎng)店、快遞公司客服主動提出退款、賠償?shù)碾娫挄r,一定要通過官方渠道核實,凡是要求進行驗資、刷流水,進一步誘導當事人轉(zhuǎn)賬的,都是常見的詐騙形式,市民需提高警惕,保護好個人隱私,更要保證個人資金安全。
2.接到冒充公安人員電話市民及時報警止損
近期,昆明特警六大隊接連接到電信詐騙警情,報警人都接到了騙子冒充公安人員的電話。
4月17日中午,昆明特警六大隊機動51號車巡邏至昆明市官渡區(qū)珥季路與環(huán)湖東路交叉路口時,一名女子向民警求助,稱自己不久前接到一通“廣州市公安局民警”打來的電話,說她涉嫌一起拖欠貸款的案件,要求她向指定賬戶轉(zhuǎn)賬作為凍結(jié)資金,并且配合警方調(diào)查。
報警人告訴民警,雖然自己確實有貸款,但一直都在按時還,不可能拖欠,越想越不對勁后就想到了求助民警。了解情況后,民警判斷這是一起典型冒充法檢公實施電信詐騙的案件,叮囑報警人千萬不要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轉(zhuǎn)賬操作,幫助報警人及時止損。
4月18日下午,該大隊機動43號車也接到類似警情,報警人稱接到了“河北公安局”打來的電話。
了解情況后,民警現(xiàn)場回撥了來電號碼,并且在接通時表明了身份,此刻,對方立即掛斷了電話。隨后,民警確定報警人未按照對方要求進行轉(zhuǎn)賬操作后對其進行了反詐知識宣傳。
昆明特警六大隊民警錢雪峰提醒市民,接到自稱“法檢公”工作人員的電話時不要慌,可以撥打110求證查實,而且,任何“法檢公”工作人員只要提出與錢財有關(guān)的要求,必定是詐騙,可以及時報警求助,避免上當受騙。
3.任何非法索要個人隱私信息的都是詐騙
北京市安理(昆明)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傅川云表示,案例一屬于典型的冒充客服類電信詐騙,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已經(jīng)屢見不鮮,多次發(fā)生。在這類詐騙中,詐騙分子事先非法竊取、收購買家網(wǎng)購信息以及快遞單信息,以退款、理賠為由對消費者或平臺商家實施“精準”詐騙。
律師提醒大家務(wù)必提高警惕,遇到此類冒充客服的詐騙,請一定要認真核實對方身份,可以聯(lián)系電商平臺客服進行驗證,電商平臺的官方客服一般不會添加私人微信好友,一切退款退貨等操作請在平臺進行。對方一旦讓你操作轉(zhuǎn)賬或者進行借貸,統(tǒng)統(tǒng)不要理會,更不要輕易提供個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照片、銀行卡卡號、銀行卡密碼、銀行短信驗證碼等重要信息,為了更好預防被騙,請及時下載“國家反詐中心”App,若接到反詐中心96110打來的反詐勸阻電話,一定要及時接聽,耐心聽取勸阻,避免上當受騙。
案例二中市民經(jīng)歷的,則屬于冒充法檢公類電信詐騙,冒充法檢公詐騙主要是指詐騙分子冒充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工作人員,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受害人的個人身份等信息后,給受害人打電話,謊稱受害人名下銀行賬戶、電話卡、社???、醫(yī)??ǖ缺幻坝?,或者身份信息被泄露,或者涉嫌洗錢、非法出入境、快遞包裹藏毒等違法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調(diào)查,并發(fā)送偽造的“法檢公”官網(wǎng)、通緝令、財產(chǎn)凍結(jié)書等,使被害人陷入恐懼,以此要求受害人將資金轉(zhuǎn)入“安全賬戶”配合調(diào)查或接受監(jiān)管,進而實施詐騙。
此類詐騙讓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詐騙分子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從而在詐騙過程中準確說出受害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等,具有極強的迷惑性。
律師提醒廣大群眾,法檢公等辦案機關(guān)的電話不可能由任何部門隨意轉(zhuǎn)接,辦案機關(guān)一般不會通過電話、QQ、微信等社交軟件在線制作筆錄和辦理案件等。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特別是銀行卡賬戶、密碼、驗證碼,法檢公機關(guān)沒有“安全賬戶”,凡是要求把錢轉(zhuǎn)入“安全賬戶”的都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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